那一刻,于乐奇从未有过那么强烈的冲动,跑的冲动,离开这里的冲动!
于是,半个月后,他在七姐土包一样的小坟头前,给七姐磕了三个头,偷偷跑了。
……
做过乞丐,做过贼,给人当过短工,刷过碗,洗过菜,拖过地,翻过垃圾堆和野狗抢食物……于乐奇都稀罕自己怎么疯过来的。
后来混了黑社会……没多久他就想离开了。里面的人说白了和老头子一个德性,表面称兄道弟,遇到事情撇清干系的绝对是第一个。他们甚至巴不得找一个垫背的。
而背黑锅的往往就是那些真以为有江湖道义的人。
被骗了还给别人数钱!要不是你还可以背黑锅,他们早就把你丢破烂一样丢了,还哪能容下你?
表面勾着你的肩说兄弟谢谢你,心里头早就捧腹大笑:哈哈哈,这个傻子!
后来于乐奇遇上了牌友社,当梅花问他加不加入的时候,他看到对方的铺张浪费,回了一句:宁要自由。
于是,两人仅限合作,让他代理猎鹰国际枪会。
那是自由的感觉么?
于乐奇不知道。吃饱饭的自由——可是他不敢浪费啊!深怕某一天,又没饭吃了。
即便现在随随便便就能吃饱饭了,于乐奇也不曾浪费一粒米。即便米粒掉在桌子上,他也会像个老农民一样捡起来吃,在所有人怪异的目光下,捡起来吃。
于乐奇浑不在意,应为他知道,饥饿的感觉,他们不懂。
饿到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肉咬下来吃的感觉,他们不懂。
虽然没有铺张浪费,虽然吃得特立独行,但是于乐奇依然感受到了吃饭的自由。
可是,生命的自由呢?
于乐奇突然想到了葛琴,想到了王刚……
原来,一直以来,自己都是在放纵,而不是自由……
王刚是让自己放纵而不得自由啊!
暴雨倾盆,狂风怒吼。
闪电垂落,夜如白昼。
于乐奇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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