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昼听完修拙的总结,陷入了沉思。
“怎么了?”修拙没听见唐昼说话,一时间有点慌,“我说得不对吗?”
“没有不对,”唐昼轻笑了下,笑意能通过电话线传到耳朵,一下子就麻掉了修拙的半边耳朵,“很有用,这是你自己总结的吗?”话语里带了赞叹,还有一点想要和那个人结识的跃跃欲试。
“……不是我自己总结的。”修拙闷闷地,说了实话,“是我的一个朋友,他成绩很好,很聪明……”
对你的吸引力肯定也要比我大。
“哈,你不用紧张,有机会再认识他吧,我又不是那么忘恩负义的人。”唐昼知道修拙心里是不高兴了,安慰他。
不过是一点英雄惜英雄的感慨而已,并不一定要认识。
“谢谢你了。”静了静,唐昼突然说。
“不,不用谢……”修拙结结巴巴的,低下头用微凉的手背盖住脸好让自己脸上的热度降下去。
那头又很轻地笑了一声。
修拙知道自己真的要完蛋了。他真的受不了唐昼这样笑,一笑他的心就会扑通扑通地跳,整个人都软绵绵地没了力气,幸好唐昼没跟他面对面这样过,要不然他可能真的会很丢脸地直接软倒。
“变弯”好像是毫无预兆的事情。
自那天被唐昼救了之后,修拙一直都是对唐昼怀有一种感激之情的。发生了那件事后,家里人马上就派人找堵修拙的几个混混,本来以为是得罪了生意上的人,所以别人才来伤害修拙,谁知道每一个都排除掉最后得出的结果更是荒谬,也许只是几个混混见财起意想着打劫一下修拙而已。
那个小巷子无监控,无目击证人,又下着雨,再多的痕迹都被雨水冲得一干二净。修家的人气归气,却也只能认栽。
当然,他们还想好好感谢一番唐昼。不过听说唐昼是高三生后,他们还是觉得先把这些事情挪到唐昼高考完了之后再说,不然这三番四次的打扰也实在是影响学习。
他们甚至还打算给唐昼留个职位等他毕业来公司工作。
修拙在父母几次谈起那件事的庆幸中不知道怎么地竟觉得唐昼是个热心的少年来。尽管后来听他学校的同学说唐昼绝对称不上是热心,而修拙却好像更高兴了。
后来又有几次梦到自己被几个混混堵在巷尾的情形。每当那个大块头要一拳挥下来时,他总是能清楚地记起那个叫唐昼的人一把把那个大块头撞开。
把他从黑暗中拉出来。
然后就是很熟悉的了,唐昼拉着他上了车,自己趴在唐昼的背上,心跳如擂鼓,声音好像要比倾盆而下的雨还要大。咚咚咚地响,不知道是机车的发动声还是自己的心跳声。
然后唐昼把他搂在怀里。少年人的衣服是湿透了的,但是冷风冷雨打湿了的身体却能很快地回暖,脱下衣服抱着他时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得到他皮肤肌理的温热,温热的体温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让人忍不住窝进他的怀里。
每次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会醒来。
到后来他竟然也开始想继续这个梦。窝进他怀里,两人用彼此的身体试探温度,然后……
发现自己有了反应的时候,修拙并没有惊慌。他在放任自己想下去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回不了头了。
在国外看过这么多的好身材美女,他却只对唐昼有异样的想法。即便是维纳斯站在他面前,他也会选择唐昼的。
成年人应该更加学会掩饰自己的感情才对,修拙想。
所以并不懂得追人的他只会想着对唐昼好,现在唐昼就对他很特别不是吗?所以只要一直在他面前刷存在感,或许他有一天也会考虑一下自己呢?更何况也从来没听说过他和哪个女生走得比较近,所以说不定他对同性也是有感觉的呢?
他计划得很好。
……
农定晟去了一趟宋丽莲家。宋丽莲就是他的母亲。
宋丽莲是很标准的大城市里的小村民,自己家有间房子,又没什么文化,没读完小学就出来找工作,在缝纫厂做了好几年,整天呆小工厂里见识又少,本来还能凭借自身的勤劳能干和一个本地有房的男人结婚,中途就被当时凭借着不知道从哪儿抄来的几句酸诗的农家兴骗到了手。
农家兴不是本地人,不过却是从小就在这儿生活的了。也是年纪还轻的时候就出来讨生活,别说,年轻的时候农家兴长得还真算是一表人才,一件白衬衫西装裤在一群老汗衫大短裤的本地人里那是实打实的抢眼。
宋丽莲没什么文化,对有文化的人却是心怀好感。也许农家兴是真的读过几年书的,说上几句“i love you”也可能算是标准,基本的用语也大概是会的,所以在一群整天骂骂咧咧粗话连篇的工人里还真就是个知识分子了。
谁说他们两个人是没有爱的的呢?
宋丽莲深谙“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平时吃苦没什么,习惯性地从每次买菜讲价时的指缝里剩个几毛来供农定晟上学。
她在这方面算是有远见卓识:再苦再难也要供农定晟上学,要他当他们家第一个大学生。然后呢,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许就是农家兴把孩子学费生活费都拿去女票拿去赌吧,总之那次之后宋丽莲是彻底对农家兴死了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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