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吃饱了也没事干,就当是免费看戏好了。
不管放在任何时候,房子可是个大财产,不同于几颗青菜或者几个鸡蛋,说赖就能赖了,谁家也不能因为看人可怜,就把房子送人的。
过了一会,又来了几个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这些人都是冯云海打过招呼的。
有一个还是冯媛的高中同学,两人也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同学间的情谊不但没有变淡,反而随着年龄的增加更浓。
那位同学一听是冯媛家亲戚的房子被人霸占的事,便坦言说这事一定会给他们秉公处理的。
就算是没有冯云海打招呼,公事公办按照规章制度罗家人也没有任何理由强行霸占别人的房产。
凌月把房契和相关证明以及老姥娘的身份证都拿出来,给几位负责人看。
虽然这些东西都已经放了好几十年有些泛黄了,但却都是合法的经过国家承认的。
所以没有任何悬念的,罗家人被下达了通知,把房子腾出来尽快搬离,否则的话就要强制执行。
是自己主动搬出去,还是被丢出去,让罗家人自己选。
然后凌月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让罗家人搬走的时候把房子的各个角落都给打扫干净。
属于这个家里的家具什么的一样也不能带走,还有这房子被他们破坏掉的地方,也要给修补好!
刘小草拍着胸脯保证,说这个就交给她看着好了,她知道哪些东西是罗家的,保证不属于他们的一根草也不会让他们夹带走。
至于房子被破坏掉的一些地方,她也知道是哪里,一定会看着他们给修补好。
面对这个结果,罗家人一个个如丧考妣,史秋菊差点疯掉了。
闹了这么半天,竟然是这个结果,她怎么肯甘心,于是一下子从地上爬起来,上前跟那个领头的负责人纠缠。
房子都要没有了,她还顾忌那么多干啥!
领头的那个负责人没想到史秋菊这么彪悍,一个躲闪不及被她给挠了脸,又一头把他给撞倒在地上。
“你们都是一伙的!欺负我们从乡下来的没权势,你们一个个的丧了良心,不得好死!”
史秋菊疯狂的喊叫着,一副跟人拼命的架势。
最后,史秋菊被以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带回派出所拘留三天。罗家的其他人一看,也不敢再说什么,全都灰溜溜的回到屋里商量对策。
房子的主意他们是不敢再打了,可又不想回乡下,所以只能想办法赶紧的去找房子。
因为一直把这座房子视为囊中之物,觉得有了房子万事不愁,一家人这几年来也没有存下多少积蓄,差不多每个月赚的钱都拿来吃吃喝喝花用了。
且不管罗家商量的结果,再说凌月这边,她真诚的对今天来的这些人表示感谢,那些人笑笑说职责所在不用客气,便告辞走了。
事情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让罗家找房子搬出去了,派出所的同志说这几天他们会负责监督的,总之这次不会让罗家再成老赖。
刘小草也很是高兴,这都快成她的心病了,毕竟罗家人是因为他们才搬来的。
看没什么事了,冯媛便让凌月和霍盛跟他们一起回家去,凌月说改天一定去看看外婆,不过今天她和小霍盛还想出去转转。
冯媛也没有勉强,只说有什么事就给家里打电话,便和赫连熠一起走了。
凌月和小霍盛跟刘小草老两口打了声招呼,也离开了。
她想去买几瓶杀虫剂,见识了罗兰花刮虱子的那一幕,凌月对这房子膈应的很,一想到就头皮发麻浑身发痒。
等罗家人搬走后,她要先把各个房间里的虫子都给杀一遍才行,不然她怕身上会被传染上虱子,以后再来省城的时候还想把这里当成落脚的地方,当然要弄得干干净净才行!
两人出了巷子,再穿过一条前街,又拐了个弯便来到了位于城西主要街道上的第二百货大楼,相隔一两百米远还有个第三百货大楼。
现在的百货大楼只有三层高,但和四周低矮的房子相比,还是鹤立鸡群的。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这条街道将会林立起一座座高楼大厦,还有省城比较著名的步行商业街就在这里。
不过两座百货楼却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后来改成了大型的超市和商场。
百货楼旁边正好是邮电局,凌月和小霍盛又各自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报平安。
出了邮电局走进二百货,凌月在一个柜台前买了两瓶杀虫剂。
这个东西夏天用的多,主要杀蚊蝇跳蚤之类的小虫子。在冬天可真不好买,是售货员看了存货单在仓库里帮忙找到的,只有最后两瓶了,凌月全要了。
把东西收进包里,既然来了凌月就想着转转,小天的那把玩具枪被她给土根了,正好再给他买把新的。
两人又去了卖玩具的专柜,凌月买了套积木,又买了套五子棋和玻璃球的跳棋。
玩具枪买了两把,一把是带跨带的冲锋枪,还有一把跟之前那把差不多的玩具手枪。
给小天买了玩具,自然也不能少了小雪的。若是没有她的礼物,估计回去后该噘嘴了。
那丫头最喜欢臭美,凌月在卖头饰的柜台给她挑了几个好看的头花和发卡,又去皮鞋专柜那里给她买了双漂亮的棕红色小皮鞋。
既然弟妹都有礼物了,爸妈也不能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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